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页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