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国发〔2019〕25号《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中提到在试点区域直接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试点区域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日起。▶试点方式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按照直接取消审批的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试点具体内容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