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上述资质的重新核定事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

  • 注册监理工程师改革,考试门槛降低,取消中级职称报考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已取得的证书,继续有效:●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2.今后监理证书将合并为一个,全国通用。●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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