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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村镇后杓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樊村镇后杓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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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樊村镇后杓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樊村镇后杓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YDCG202101002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 :336836.94元。

最高限价:336836.9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樊村镇后杓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项目

336836.94

336836.9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樊村镇后杓村垃圾分拣中心工程项目,主要为垃圾分拣中心土建工程等配套设施等。

2)工    期:2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项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项目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或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3.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均须提供2021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有效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3.7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件并加盖公章)

3.10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11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谈判文件的发售信息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0830分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5室。

3.3 谈判文件价格300/本。

3.4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2020年审计报告;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谈判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10月14日上午09时2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3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

 址:洛阳市宜阳县樊村镇

联系人:李志伟

 话:15225599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思达数码大厦九楼

联系人:陈哲哲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哲哲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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