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云大道与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号灯挪移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白云大道与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号灯挪移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白云大道与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号灯挪移工程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白云大道与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号灯挪移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DCG202201000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 预算金额 :173136.01元。 最高限价:173136.01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白云大道与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号灯挪移采购项目,内容为信号灯挪移至洛栾快速通道老樊店路口及相关配套工程。 (2)供货期:3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 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项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项目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人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查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关联企业信息,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打印,以作证据留存。)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4. 谈判文件的发售信息 4.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1903室。 4.3 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 4.4 谈判文件价格:300元/本。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 26日下午15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洛阳市嵩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49280111 2.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9-80883666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0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