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工程类 >> 河南石油分公司新建洛阳市伊滨区提驾庄街加油站项目 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河南石油分公司新建洛阳市伊滨区提驾庄街加油站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石油分公司新建洛阳市伊滨区提庄街加油站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石油分公司新建洛阳市伊滨区提庄街加油站项目

2.2 招标编号:YDZB20180352

2.3 项目概况:洛阳市伊滨区提庄街加油站新建项目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境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工   期:120日历天。

2.7 项目概算:约350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提庄街加油站建设;二标段洛阳市伊滨区提庄街加油站管线施工及安装,三标段洛阳市伊滨区提庄街加油站装饰装修。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每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标段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标段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一标段、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8年01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1月至2018年10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须提供2018年0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0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11 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在2015年01月0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14  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注:新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所有证件以成立后实际年限计算。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2307室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或证件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社保),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企业业绩,缴纳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财务审计报告,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2)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2307室。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23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南路15号

人:张先生

  话:15038642405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2018年11月02日

 


技术支持: 郑州谷赛网络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