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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社会考场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栾川县社会考场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栾川县社会考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栾川县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YDCG20180215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栾川县社会考场服务项目 2.2 采购编号:YDCG20180215 2.3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革,现就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 2.4 项目地点:洛阳市栾川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3日 四、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时30分 谈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开标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冯树枝、郭艳林、蒋萍 六、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栾川县长安职业技术学校 企业注册地址: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 成 交 价:9.5元/人次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七、公告期:2018年12月3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定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九、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栾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西南80米 联系人:望先生 电话:15538567575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80883666 邮 箱:hnydlys@163.com
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