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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烟叶育苗工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烟叶育苗工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烟叶育苗工场工程

2.2 招标编号:YDZB20180407

2.3 项目概况: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烟叶育苗工场建设工程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工   期:30日历天。

2.7 项目概算:约209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满三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8年01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

3.4  须提供企业2018年01月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8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9 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在2015年01月0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新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所有证件以成立后实际年限计算。

4、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4.1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08:30至2019年01月02日18:00 (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www.lnxggzyjyzx.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253318)。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文件费500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6、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中国·洛宁》、《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招标单位名称: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兴华镇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978605507

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9-80883666

邮箱:hnydlys@163.com

10、行政监督部门: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9-66261339

1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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