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工程类 >> 洛宁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洛宁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洛宁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洛宁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EPC)已由财政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EPC

2.2招标编号:2019-03-6

2.3建设投资:2770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规模及地点:洛宁县2018-2020年总任务约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2018年洛宁县拟改造建筑面积8.48万平方米(含农村住宅改造3.37万平方米);2019年实施改造12.07万平方米(含农村住宅改造4万平方米);2020年实施改造8.45万平方米(含农村住宅改造2.63万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洛宁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EPC)模式,包含招投标、检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管理、竣工验收等过程所产生的费用。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服务期限 32018-2019年为一个周期,2019-2020年为一个周期,2020-2021年为一个周期

2.9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5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须提供2018年09月至2019年2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开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18年09月至2019年2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开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须提供2018年06月至2019年2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8 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9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18年09月至2019年2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开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 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第3.2、3.7、3.8、3.10、3.12条款要求。

3.12 投标人须按照豫建〔2016〕38号文要求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13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0322083020190328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宁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nxggzyjyzx.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洛宁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套,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4160900分,递交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宁县)》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66231687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9-80883666

 

 

2019年03月21


技术支持: 郑州谷赛网络有限公司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