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公共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正式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公共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正式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公共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正式电监理; 2.2 招标编号:YDZB20190011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东六街西侧,龙湖内环路南;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东六街西侧,龙湖内环路南。本工程用地面积16404.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205.88平方米,其中地下14970.42㎡,地上6125.46㎡,建筑基底面积2472.11㎡,其他建筑面积110.00㎡。地下室及地上一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二层为钢结构环廊;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 3.3 项目总监:拟派派项目总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和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 项目总监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及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且项目总监姓名要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业主出具的变更项目总监的证明材料】; 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年份); 3.6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或者网上下载的网页版(含查询网址)的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法人授权委托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2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9年 4 月 15 日至2019年 4 月 22 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金水东路卫华大厦(卫华起重)18楼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0371-67188807 、40099800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9年 4 月 15 日至2019年 4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到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5 月 8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A区第 三 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投标报名时所有拟派人员须与后期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叉口新发展大厦23层 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2房 联系人:侯工 李工 电 话:0371-53777553
2019年 4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