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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援助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信访局的委托,就洛阳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援助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磋商,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信访大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援助服务,YDCG2019010028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19-307

三、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8日

四、磋商日期及地点:

磋商日期:2019年 12 月30 日上午09时00 分

磋商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开标室。

五、磋商小组名单:赵莉(组长)、邓波、魏艳(采购单位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

企业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九都路61号2-1-202

成交金额:240000元/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所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 

七、公告媒体:《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2020年01月02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洛阳市信访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919391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邮箱:hnydlys@163.com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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