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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一路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一路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一路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使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一路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GZ202001140101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凌霜街(祥和街)以东、护航路(郑港一路)以南区域,总用地面积249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2平方米。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包含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如三通一平等配合工作),招标人平行发包工程除外)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1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重复使用。若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均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其他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7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员工,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自2018年111日以来连续缴纳的社保(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111日以来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59时00分至2020120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如拒缴纳,视为放弃投标)

4.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

5.2 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9时30分。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5.4 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的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5 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版电子,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使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

人(代建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人:席工

   话:0371-60870375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施先生  赵先生

   话:0371-53777553

   址: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索克大厦10楼1016房间

电子邮箱:hnyd2014_66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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