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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公共交通“两路一桥”PPP 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汝阳县公共交通“两路一桥”PPP 项目(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汝阳县公共交通“两路一桥”PPP 项目已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汝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汝阳县公路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汝阳县公共交通“两路一桥” 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望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共交通“两路一桥”PPP 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汝阳工服招标(2020)0187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0】170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建设内容:

1)S325侯饭线小店镇至县城段工程:设计长度 7354 米,规划红线分 60 米和58 米两种。项目全线采用城市主干道 I 级技术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

2)汝阳县西环路建设工程:实施长度为 896.65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 5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 50 公里/小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照明、绿化等工程。

3)汝阳县西环路汝河大桥建设工程:桥梁总长600米,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桥面宽45米,桥梁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2.5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额 73357.3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61892.2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3779.07 万元,预备费 4096.77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3589.25 万元。

2.6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汝阳县公共交通“两路一桥”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经汝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汝阳县公路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监管及移交等工作。汝阳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合作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5年);

4)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5)项目类型:市政工程

6)其他采购需求:无。

本条所述相关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2.7政府采购政策

2.7.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7.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2.7.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

2.8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以2017至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合同违约事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汝阳县人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国办发【2015】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是按照国办发(2015)42号文的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前述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3.3申请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申请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亿元的类似业绩(施工总承包市政道路的建设或投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官网网页截图)。

3.4财务要求: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资信良好,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自有资金证明,且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仅指申请人自身,不含申请人的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申请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附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

3.7本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注:1、非联合体申请人须同时满足除第3.7项之外的所有要求;

2、联合体申请人:各成员均须满足第3.1、3.2、3.4、3.6项的要求;牵头人须满足第3.5项的要求;联合体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满足第3.3项的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2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4.3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次资格预审为网上进行,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5.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11日2020年06月1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行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申请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资格预审文件和制作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03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6.3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4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申请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2申请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人:汝阳县公路管理局

址:汝阳县杜鹃大道东段路北

人:李女士

话:0379-68259889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人:郭女士

话:0379-80883666

监管部门:汝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黄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36372

 

 202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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