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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易地搬迁后续配套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易地搬迁后续配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阳政采磋商(2020)0356号

2、项目名称: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易地搬迁后续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88647.00元  最高限价:1188647.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易地搬迁后续配套项目

1188647.00

1188647.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易地搬迁后续配套项目本工程位于汝阳县刘店镇,主要包括田间道路、土地平整、树苗种植(树苗种植仅含苗木价格)等。

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

3.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0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者二维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3.5.须提供企业2020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7.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放入响应文件(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起,否则视同未提供)。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03日至2020年11月09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汝阳县刘店镇刘店街卧龙大道65号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18737926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68210917

 

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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