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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桑茶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年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桑茶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桑茶加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阳政采磋商(2021)0064号 2、项目名称:2021年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桑茶加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90518.41元 最高限价:990518.41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1】047号 (2)项目概况:2021年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桑茶加工项目,包括管理房和净化车间。2021年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桑茶加工项目管理房,主要结构类型为门式钢架,建筑结构二层,厂房檐口高度为7.45米,总建筑面积264.50㎡;2021年汝阳县刘店镇岘山村桑茶加工项目净化车间,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维修改造,改造面积为684.9㎡。 (3)工期:6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的相关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均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缴纳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有效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3.7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9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3.10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3.1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所有交易参与人员的健康,凡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必须戴口罩,并按疫情防控要求接受门岗值班人员的例行检查。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刘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汝阳县刘店镇卧龙大道65号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0379-68050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379-8088366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0917
202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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