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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栾川县冷水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冷水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室外工程招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栾川县冷水镇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室外工程

2.2 招标编号: 2017-08-9707      

2.3 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栾川县冷水镇。工程包括新建社区服务楼、公厕、门卫室及水电安装、强弱电路灯、雨污水及给水管网、室外道路硬化、社区围墙、自行车棚、休闲广场等。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2.6 工   期:60日历天。

2.7 预算金额:约297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3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2016年04月0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若本地区社保中心不能下载网页形式,须提供本地区社保中心网上公示说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社保中心盖章的社保明细)。

3.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期间内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

3.6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须提供2016年04月0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连续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若本地区社保中心不能下载网页形式,须提供本地区社保中心网上公示说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社保中心盖章的社保明细)。。

3.7须提供企业在2014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两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8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9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后)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栾川县栾川乡派出所西50米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社保明细),企业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社保明细)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5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栾川办事处(栾川县栾川乡派出所西50米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栾川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栾川县冷水镇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13938888027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461058891

邮  箱:hnydlys@163.com

 

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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