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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伊东新区陆浑大道(伊河三桥-人民路k0+630~k1+090)、(伊河三桥-上瑶路)新建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目嵩县伊东新区陆浑大道(伊河三桥-人民路k0+630~k1+090)、(伊河三桥-上瑶路)新建工程二次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嵩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嵩县伊东新区陆浑大道(伊河三桥-人民路k0+630~k1+090)、(伊河三桥-上瑶路)新建工程二次

    2.2 招标编号: G2017-0129ZJ

2.3 项目概况:嵩县伊东新区陆浑大道伊河三桥-上瑶路、伊河三桥-人民路新建。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 工    期:100日历天。

2.7 预算金额:约3300万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11 付款方法:分7年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3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04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明细和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

3.5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04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明细和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 

3.6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7 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类似项目合同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04月01日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缴纳明细和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 

3.10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日期)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5日至2017年09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和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企业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动合同、无在建证明、社保明细和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和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2)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区二楼受理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5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其他资料费:按成本费计取

6. 投标文件的递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9 26 下午15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嵩县建设路8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79-66557887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赵女士

 话:0379-80883666

 箱:hnydlys@163.com 

                                                                                                         2017年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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