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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关于汝阳县内埠镇西金庄村小型公益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一、采购条件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汝阳县内埠镇西金庄村小型公益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阳县内埠镇西金庄村小型公益设施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83号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汝政采【2017】171号 2.3 项目建设地点:汝阳县内埠镇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预算金额:约55万元 2.6采购内容:路灯150盏、摄像头10个 2.7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运行阶段)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结果简要说明: 四、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五、谈判日期及地点: 谈判日期:2017年11月6日下午15时00分 谈判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雷鸣、凌鸣功、王琰 七、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温县温泉镇黄河路中段 成交金额:537000.00 元。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运行阶段)。 质保期:路灯2年,监控3年 八、公告日:2017年11月7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汝阳县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汝阳县内埠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汝阳县人民西路49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8061001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80883666 邮 箱:hnydlys@163.com
2017年11月7日 |